近日,红星新闻记者收到多个小米生态链商户反映,小米公司委托广东金鹏(珠海)律师事务所,对智能照明领域的商家发起批量商标侵权诉讼。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2016年3月29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公司)发布“米家MIJIA”智能家庭品牌,而米家App是小米生态链产品的控制中枢。这些商家中有生产商、有销售商,都加入了小米生态链。生产商吴用告诉记者,这一诉讼导致自己账户被冻结、资金链断裂。有的销售商则表示,他们是在整改过后被起诉。 ▲(资料图)小米之家连锁店外,小米生态链各种智能产品图标图据视觉中国 据天眼查公开信息,小米公司旗下作为原告起诉的侵害商标权案件,2025年和2026年超过500件。对此,小米相关负责人表示,小米IoT平台的商标规范自2018年上线时就有明确要求,商户入驻时签署的协议里对商标使用均有规定。被起诉的商户均是自始违反禁止性要求,或整改后反复违规的,只要历史上符合任何一版商标标准均不会被诉。 “尊阁”灯具打上米家标签 被判赔27万元 吴用是广东中山市尊阁灯具公司的负责人,他称自己2021年正式入驻米家智能系统,加入生态链。“2019年的时候来我们古镇招商,考察了两年之后才选择加入的。” 吴用介绍,入驻小米IoT平台,首先要通过小米指定的服务商协助填写资料申请,之后服务商开发软件、写入米家智能模组,然后将模组交给小米品牌方进行软件测试,最终送第三方检测灯具功能,合格后厂商的这套模组才能上线米家App,进而厂商后续批量生产。 ▲吴用公司生产的“尊阁”牌灯具,包装盒张贴了“米家智能极光射灯” “之所以会有服务商,是因为很多灯具生产厂商不具备软件开发的能力。”吴用解释说。在完成上述准备后,他生产并售卖了一批接入米家生态的灯具。红星新闻记者获得的灯具照片显示,吴用生产的灯具品牌为“尊阁”,整个包装都是围绕尊阁开展,但在包装上,吴用自己打上了一个小标签“米家智能极光射灯”。这成为他日后被起诉的理由之一。 2024年6月6日,吴用发了一条朋友圈,内容是小米IoT平台工作人员来到中山市古镇镇指导灯具厂商如何正确在电商平台使用产品商标,以及听取商家对米家产品发布规范的建议。 同年9月2日,小米IoT平台发布《严禁认证授权商标违规侵权行为》,声明表示认证上报使用规范上线数月,仍存在多起商标违规使用现象,请开发者遵守规范,于当年9月14日前规范自查,15日以后再出现违规行为,将进行罚款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吴用称,他后来按照要求整改好,还是被小米公司告上法庭。吴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中山市尊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尊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其妻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格鹤实业有限公司,均被小米公司起诉。 吴用向记者提供了小米公司的起诉书,起诉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2025年7月开庭审理,同年12月底一审判决。记者获得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三份判决书显示,前述三公司均因侵害小米公司商标权,被判不同程度的赔偿金额,总计为27万元。 “指示性使用”解释未被采纳 法院: 有攀附小米商标的表现 (2025)粤2072民初12513号判决书认定:中山尊阁公司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等处使用“米家”“小米”标识,“构成商标性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并未明确表达是推广接入使用,有攀附原告的‘米家’‘小米’商标标识的表现。” (2025)粤2072民初12513号之四、之五判决书同样认定,吴用方售卖的产品在商品标题、背景图片、颜色分类上与小米的注册商标一致,“且使用在同种类商品上,容易造成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者误认其来源与小米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联系,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三案中被告均提出“指示性使用”“描述性使用”抗辩——认为使用“米家”“小米”字样只是说明产品接入米家系统、能被米家App控制,并非攀附小米品牌。但法院均未采纳这一抗辩。 梳理这三份判决书,小米公司提交的证据固定时间分别为2024年4月至6月期间、2024年1月至4月、2024年4月至5月。 ▲吴用的公司此前因整改商标规范,被用在米家认证商标使用规范宣传页 “律所2024年1月就开始取证,小米官方是在当年6月才派人员下来要求商家规范商标使用,我们意见是很大的。”吴用表示,开庭前他还因为商标整改后使用得当成为宣传典型。吴用提供的与小米IoT平台客户经理的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8月他淘宝店的产品因为符合商标使用修改规则,产品被拿去使用在《米家认证商标使用规范(中山产业带版24.8)》宣传页上。 ▲吴用先生银行账户被冻结短信 在起诉前,小米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吴用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后工厂没办法运转,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结完,我就把工厂关了。”吴用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短信显示,他的一个银行账户被冻结23万余元,但他的银行账户内并没有这么多钱。他在江门市的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