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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放3个月长假,每天还要回厂打卡,不到直接算旷工,一注册2000万工厂放假通知引员工怨声载道

近日,赣州一注册2000万工厂一则放假通知引发广泛争议。公司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停工放假三个月,但附加硬性要求:放假期间员工每日上午8:30、下午16:00必须到公司行政部签到,未按规定签到将按旷工处理,请假也要提前报备人事。公司解释,签到仅用于人员联络、信息核对。可这份通知,让员工难以接受。 矛盾的根源,在于公司前后说法出现巨大反转。放假初期,公司曾告知员工,停工期间可以外出打临时工谋生,不少员工已经找到了临时工作。然而放假之后,公司单方面新增每日两次到场签到的规定,前后政策自相矛盾。员工直言,这是公司刻意为难员工;员工提出合理诉求:如果公司强制要求员工每天往返公司签到,等同于要求员工到场提供劳动,就应当足额发放正常全额工资,而不是只发放待岗生活费。 从企业背景来看,赣州长钦精密科技2022年成立,规模不大,2025年参保员工仅20人。不难推测,企业大概率遭遇订单不足、经营承压的困境,才选择停工放假。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本是市场常态,法律也允许企业在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时停工停产,但不能利用管理权限设置不合理规定,变相逼迫员工。 从劳动法规角度分析,停工待岗和正常出勤,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用工状态。停工停产,是企业因为自身原因无法安排生产工作,不是员工的过错。 按照规定,停工停产期间,企业只需要按标准发放待岗生活费。但如果要求员工每天按时到公司打卡报到,员工需要花费通勤时间、遵守固定时间约束,实质上已经构成出勤。 即便员工在现场没有安排生产任务,这种到场签到的要求,已经占用员工的时间,属于服从公司管理、提供附属劳动。既然要求员工按时到场,就应当支付正常全额工资,而不是一边限制员工自由,一边只发低廉的待岗生活费。 公司口中“签到只是人员联络核对”的理由,站不住脚。当下通讯方式丰富,线上微信群、电话就可以完成人员联络,完全不需要强制员工每天往返公司现场签到。强制线下打卡,本质上是一种约束手段。一旦员工在外做临时工无法赶回签到,就被认定旷工,企业后续可以依据旷工条款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担忧并非多余,大家怀疑,这是企业不想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想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的手段。 如果企业确实经营难以为继,法律给出了清晰可行的路径:可以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按法定程序经济性裁员。光明正大处理劳资问题,远比用签到、旷工这类手段消耗员工更加合理。用这类灰色手段施压员工,不仅容易引发劳动仲裁,一旦仲裁认定企业违法,企业还需要承担补发工资、赔偿金等额外成本,反而加重企业负担。 这件事也给劳资双方带来启示。对于企业,用工自主权不是无限权力,任何管理制度都不能突破劳动法的底线,不能利用管理手段变相损害劳动者权益。对于劳动者,面对不合理的公司通知,要保留通知文件、聊天记录等证据,遇到违法要求,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诚然经营不易,但劳资之间应当互相体谅。企业有困难,不该把压力转嫁到劳动者身上。用工管理应当守住法律底线,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呢?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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