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城市留言板咨询 武汉市共享电动车投放范围: 咨询武汉市共享电动车投放范围,现在有时候看到有些人行道上有一两辆共享电动车,请问是都开放运营了吗? 对此,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局并未审批或同意任何共享电单车企业进行投放,目前各区落实国家部委有关政策要求,对除封闭景区,校区,园区外的共享电单车进行清理整治。 此前,武汉多区官方已回应: 不允许发展共享电单车 。 长江新区 官方回复: 长江新区自成立以来,从未审批过共享电单车,但有外溢共享电单车流入至长江新区,按照市政府清理共享电单车的工作部署,2024年10月31日前, 我区已将流入的共享电单车全部清理整顿完毕 。当前因上级暂未开放共享电单车审批投放政策,加之新区慢行交通配套设施仍在完善中、建成区域范围有限,企业车辆停放管控、日常运维难度较大,市场主体投放意愿普遍不高,不具备新增投放共享电单车的条件。 江汉区 官方回复: 经核实,江汉区内不允许共享电动车运营、投放,也未出台共享电动车相关的管理办法。此前江汉区城管局、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街道已多次约谈企业,要求 禁止投放电动车 ,下步对违法投放的电动车会联合多部门进行收缴,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倡导您也不要在中心城区骑行共享电动车,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东湖高新区 官方回复: 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0部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共享电单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安全隐患突出、电池污染严重等问题,提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同时按照市政府关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武汉市内不允许发展共享电单车,2025年至今,我局近期将再次联合区城管局、交通大队、街道等部门 开展了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违规投放共享电单车近6600余辆 ,近期也将持续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清理违规投放的车辆。 消息